公章掉了不可以自己去刻。私自刻制公章是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,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的印章会受到法律制裁。 公章丢失后,应按以下程序补办: 1. 立即报案:法人需携带身份证、工商营业执照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,说明公章丢失情况,并领取报案证明。 2. 发布遗失声明: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章遗失声明,声明应包含公章的样式、编号等信息,以公告方式作废原公章。 3. 补办公章:准备报案证明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,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办理公章补办手续。刻章单位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规定后制作新的公章。补刻完成后,应及时将新公章的相关信息告知相关单位和合作伙伴。